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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上庄西北旺学区幼升小入学审核指南(时间+材料)

来源:本地宝    时间:2023-05-17 17:23:16

2023年上庄西北旺学区幼升小入学审核指南

集中审核时间

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休息日除外)


【资料图】

集中审核地点

清华附中永丰学校中学部北门(永泽北路6号)

一、审核温馨提示

1.到学区现场审核材料前,请您提前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yjrx.bjedu.cn)预约,预约成功后,持预约单携带相关资料到学区进行审核。

2.请家长按预约时间到现场,服从工作人员指引,有序进行审核。

3.审核现场只需一名家长进入(不用带孩子),建议佩戴口罩。

二、学区审核类别

(一)集体户口适龄儿童

(二)按京对待适龄儿童

(三)超龄儿童

(四)外区户口、监护人持本区房产的适龄儿童

(五)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

三、各类别审核时间及所需材料

(一)集体户口适龄儿童

1.集中审核时间:5月15日—5月18日

2.入学条件:

具有海淀区集体户口(公共户)的适龄儿童,在海淀区申请入学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法定监护人为集体户口所在单位正式职工且在此单位实际工作,并在海淀区实际居住;

②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法定监护人为海淀区集体户口(含公共户),户口托管在人才服务中心,并在海淀区实际居住。

3.审核步骤:

第一步:家长在上述时间登陆《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注册。

第二步:集体户口职工所在单位或个人(含公共户)向所属学区管理中心递交材料。

✔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含公共户)首页复印件;

✔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集体户口单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在海淀区实际居住证明。(租房需要提交六年一学位知情同意书)

✔集体户口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法定监护人工作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加盖公章的2023年集体户口汇总表。

第三步:学区审核通过后,家长打印《信息采集表》并上交单位,单位收齐所有人员《信息采集表》上交学区。

(二)按京对待适龄儿童

1.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

集中审核时间:5月5日—5月26日

持有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适龄儿童父(或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单位须在海淀区)。

①全家户口本

②房产证明或住房证明(租房需要提交六年一学位知情同意书)

③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须提供双方结婚证或出生证明

2. 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

集中审核时间:5月5日—5月26日

①须持有驻海淀区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开具的随军证明(须签注随军子女信息)。

②现役军人证件(五级士官、三级军士长以上级别)

③房产证明或住房证明(租房需要提交六年一学位知情同意书)

④全家户口本

⑤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须提供双方结婚证或出生证明

3.适龄儿童(含港澳、外籍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持海淀区户口(不含学生集体户)

集中审核时间:5月5日—5月26日

①适龄儿童父或母海淀区常住户籍登记卡

②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③父(母)结婚证(如再婚的,还需要监护权的证明)

④居住证明(租房需要提交六年一学位知情同意书)

说明:如孩子是港澳、外籍适龄儿童还须持有侨办开具的证明。(《华侨、港澳同胞和外籍华人学生来京上中小学批准书》)

4.《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持证人子女

集中审核时间:5月5日—5月26日

①《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确认单》

持证人名下有海淀区内产权房的,提交的证件应在有效期内,证件上登记有持证人员子女信息。信息均应为机打,手写无效。

持证人名下无海淀区内产权房的,提交的证件应在有效期内,持证人的聘用单位、居住地址均在海淀区内,证件上登记有持证人员子女信息。信息均应为机打,手写无效。

②房产证明或住房证明(租房合同)

租房的需要填写六年一学位的知情同意书(住单位公租房的需要单位人事或房管部门盖章;租住个人房的需要房主现场填写知情同意书)

③全家户口本

④出生证明

⑤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须提供双方结婚证

(三)超龄儿童

1. 本市超龄儿童

集中审核时间:5月5日—5月26日

①超龄原因说明,如医院病历、幼儿园就读证明等。

②全家户口本

③居住证明

(按照海淀区户籍对待的儿童审核要素同上。)

2.非本市超龄儿童

集中审核时间:5月5日—5月12日

①超龄原因说明,如医院病历、本地幼儿园就读证明等。

②全家户口本

③居住证明

(四)外区户口、监护人持本区房产的适龄儿童

集中审核时间:5月5日—5月26日

1.审核步骤:

①住建部门网审通过的房产,由学区审核房产持有人与适龄儿童的关系;

②未在住建部门备案的房产,由学区初审、小招办复审。

2.必要材料:监护人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售房合同、回迁协议受益人等)。

3.辅助材料:全家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材料。

(五)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

集中审核时间:5月5日—5月16日

1.审核步骤:

第一步:学区管理中心预审

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长期在海淀区工作、居住,符合在海淀区连续单独承租住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在北京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登记备案,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海淀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属学区管理中心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注册基本信息。

第二步:各部门联审

第三步:打印《信息采集表》

重要提示

以上审核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学区入学咨询电话:50981545

非京籍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审核上庄镇电话:62479412

非京籍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审核西北旺镇电话:82403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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